一丘之貉。
女权主义的本质就是基于男性建立并主导的共同体和根本秩序,要求全体男性以任何一种直接或间接的方式对人身价格不明、产权关系不清的女性(及其可能的子女)无条件地负责。
女性叙事只是启蒙价值伪装下的雕花形态,总想营造出一种人类进步的历史进程势不可挡的洪流,似乎“正义”最终将战胜“邪恶”一样。
究其本质,其实是女性将再生产金融(武器)化,编织了一套以集体垄断子宫为前提的人口产出威胁和性讹诈的(给男人“吹泡泡”)的叙事。
这种语言游戏以前能够成功的奥秘在于,它利用了父权制下长期以来作为买方的男性获得子女的需要和性需要。
然而女权主义者千算万算算错的一点是,她致力于瓦解的父权制不会为其理想的女权社会/平权社会孕育新的根本秩序。
相反,随着女权主义者不断暴露自己的人身价格、男性对于人身价格辨别能力的提高以及启蒙思想的瓦解危机,男性是不会再被这种宏大叙事和天国幻想洗脑了的。
共同体的存在依赖于父权制的全过程存在。国家主权的前提是军队和警察必须在其主权范围内尽可能每一分每一秒地覆盖每一个角落,否则共同体要么被外部敌人消灭,要么被内部动乱颠覆。男性的暴力能够塑造底层秩序的根本原因在于其暴力效率较之女性存在压倒性优势,即具有对一切成员进行消灭和压制的最大可能性。上述深刻的历史教训在宪法和法律上的反映,即是男性服兵役这一强制性义务被普遍写入各国宪法和法律,并保留了完全战死所有男性的极端假设。而当国家主体民族男性全部战死,即便尚未被灭族,共同体也已名存实亡。
而就生产和再生产领域而言,除了生育职能本身无法由男性的身体直接承担,生产领域和再生产领域一切劳动均能由男性完成,只是取决于他们是否愿意进行相应的培训和工作。而基于女性辅助或直接参与生产过程中的零星突破或局部贡献并无专断性和排他性可言。换言之,即便没有居里夫人,也会有另一个男性发现镭元素;即便大萧条时期,没有轻工业生产线的女工,石油、钢铁领域失业的男工,依然可以填补掉其他生产线上的劳动岗位。
由此也不难理解feminist一方面致力于将女性的这些所谓贡献进一步放大为表演性政治,使之直接或间接地提供一种终极解放的暗示;一方面会执着于阉割男性气质和诋毁国家暴力,又希望男性承担所谓家庭责任和社会责任这种既要又要的可笑言行。只有当她们切身地感受到男性的愤怒和自己无法从女权主义中得到对其囚徒困境的拯救,才会勉为其难、故作模样地引用自由派女权者的启蒙主义思路,声称不是仇恨男人,也不是为了打倒男人。
反过来看,上述分析解释了尽管给予了妇女所谓权利,共同体依旧具备在一定时期内迅速让男性从暴力领域转回生产领域,或由生产领域转向其他生产领域的强大能力和正当性。
对女性身份权的法律承认的历史原因,一是共同体物质剩余的增多和充足的人口状况;二是共同体在当时对于这类群体只消费秩序不生产人口的白嫖行为发生的可能性及其相应造成的危害的低估。这两个历史因素使得让当时的人天真乐观地以为给予女性各种自由并没有多大危害。今天的现实表明,这种天真和乐观必然是人类走过的一段弯路了。
观察激女的言行,其焦虑中的核心内容是对与男性继续正和博弈的女人的仇视。激女想象着超验的姐妹共同体,愤怒于自由主义feminist对她们的虚伪,执迷于垄断再生产的价值这一武器,极其渴望实现女性内部对子宫的集体垄断。这种滑稽的思维如同工人希望靠垄断劳动力供给逼迫企业家就范一样幼稚。
feminist无法依靠子宫垄断回到以再生产为中心的母系秩序,在父系社会中,自己亦不是可以提供实质暴力和体力劳动的主要资源和主导力量,这使得其根本无法创造底层秩序。按照以实力地位决定最终决断权的逻辑,现实是女性根本没有拥有这种最终决断权的对价物(要以生育作为对价物的前提一定是只有雄竞没有雌竞,可问题就出在类似母系社会那样的以再生产为中心的体制,因其无法在根本上调动男性对私有财产和血缘关系独占的积极性,而永远处于封闭、扁平的组织形态中)。
由于生育的本质从来都是实现阶级再生产,其具有私有性这一第一性,feminist因而一直试图消解公私之间的界限,以抹杀人身价格和人与人的产权关系(即公有制)。就其具体手段而言,一是强化对女性内部的猎巫和噤声,尝试克服女性内部的集体行动困境;二是不断在意识形态上攻击私有制和父权制,企图实现对秩序建构成果的无偿瓜分。然而,由于女性内部人身价格和意识形态不可克服的差异,由于人类私有的本性不可能被思想改造,这些手段永远无法实现。
这也可以解释为什么就现代文明而言,feminist的最高实践形态只能到女权斯大林主义。这种体制要么是苦自己的基盘女性为其脆弱的秩序献出苦力,要么是不断地试图驾驭和控制作为体力劳动和暴力角色的基盘男性来支付性别转移支付的“剪刀差”。这种性别所有制(=作为阶级的性别)与性别分工(=作为性别的阶级)的倒错,将使得这样的体制根本无法驾驭可以提供实质暴力和体力劳动的主要资源和主导力量的男性。
作为回应,外娶和族裔融合所推动的人口迭代和演化,是对国家内主体民族女性中不婚不育者的人身价值的彻底否定和对于其生育威胁、性讹诈的坚决回击;直接征收单身税或变相征收单身税,是共同体对于秩序消费者的白嫖的阻断。
今天,发展出新的对于共同体成员身份的内在歧视,是共同体存续和发展的内在要求。
fem一直有瓦解家庭的强烈冲动,想把整个社会重新搞成女本位下税高的不行、假期多到泛滥、福利高到离谱的封闭、扁平的共同体。
其中的一个支柱性观点就是所谓的“母职惩罚”。“母职惩罚”无非是女本位个体主义视角下,女性以男性为标准而搞出来的既要又要的话术,试图通过强化公共领域的责任(如职场政策、政府福利)将母职影响的代价分摊到全社会,但从不敢直面女性的幽暗性,从不明确生育权利保障的有效标准,从不言女性对于共同体的生育责任。
在典型的家庭分工中,母职和父职往往呈现功能互补性。母职可能偏向于直接的育儿和家庭事务管理,而父职则可能体现在经济支持和社会资源获取上。婚姻是建立在共同财产制的基础上的,因而“母职惩罚”和“父职溢价”在经济意义上其实是内部平衡的。在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收入、财产均为夫妻共同财产,这意味着无论是“母职惩罚”导致的收入减少,还是“父职溢价”带来的收入增加,都会归入家庭共同财产。这种安排在法律上弥补了母职带来的经济劣势,因为父职溢价的收益会自然分配给整个家庭。只有在婚后财产不作为共同财产的情况下,女性因为承担了母职责任,个人收入受到影响,而男性的父职溢价则变成了个人收益,母职才真正成为所谓的“惩罚”,才会真正导致家庭内部的不平衡。共同财产制度可以说是父权制最伟大的制度创造之一,是男性为实现共同体的存续、发展和繁荣而进行的自反。中国古代的夫妻财产关系虽然没有现代法律意义上的“共同财产”概念,但在伦理观念、法律条文和社会实践中,夫妻作为家庭经济单位的财产共有人地位早已存在。今天,更不要提Mu检法乱判乱搞的种种所作所为了。
fem方案(其实严格地讲她们根本没有任何方案)中权利与责任的根本割裂最终将毁灭整个共同体。欧洲这些所谓进步高地国家的家庭功能进一步弱化、婚姻工具化,形成低婚育率、低生育率、高福利负担的社会结构,已经在证明启蒙及其大厦即将坍塌的危机。
到这里我还没有去仔细计较那些专业主义精神犹如garbage的女经济学家和龟龟学者乱搞出来的一堆数据。
作者:Ocn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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